?此人与你为亲属关系,作不了证。另外据本府所知,你早在施菀离开安陆时就已经续娶,如今又有什么脸面再提娶施菀?”
??“草民是续娶了,可那施菀也另嫁了啊,她也在京城嫁人了,我们这是互相抵了!我都不说她,难不成她还要来怪我?”张大发立刻:“再说,回我上把我续娶的婆娘休了,再娶施菀,不就成了!”
??陆璘盯着他,半晌吐两个字:“无耻!”
??说完便直接宣判:“施柏仁已去世,婚书死无对证,不能作数;男女双方早已各自婚嫁,互不相,原告不可再寻衅滋事。”说完便吩咐衙役:“带下去!”
??张大发不服地喊:“怎么不能作数,白纸黑字,当然能作数!”
??“我要去德安府找我侄,让他来给我作证!”
??“我是在施菀逃去京城后再娶的,就算有错也是她错!”
??……
??陆璘看着他,忍着怒意了气。
??待散衙,他回后院房中思虑片刻,没叫长喜陪同,也没叫车,就自己了县衙,往雨杉巷而去。
??施菀的院,就在雨杉巷。
??天气晴好几日,她院前那几棵杏都开了,正是日落时分,落日余辉洒在那白微粉的上,让那□□染上了一层淡淡的金黄,得不可方。
??他久久站在那里,看得神。
??然后不知过了多久,施菀从药铺后门来,往这边而来。
??她的院与馨济堂就隔一条巷,从馨济堂后门来便能看到。她走了几步,抬就看见他站在自己门前。
??她在原地停留一会儿,似乎愣了一下,随后才继续往这边走,到他面前,说:“陆大人。”
??陆璘早已收敛神,朝她:“我有事同你说。”
??施菀回答:“陆大人但说无妨。”
??她的院就在后面,但看她的样,并不准备请他去坐着说。
??如今两人只能算没有任何关系的孤男寡女,确定不适合同一室。
??陆璘便站在她面前,正:“今日有人来衙门告状,名为张大发,告的是你和你爷爷,说你爷爷在过世前曾给他写过一封婚书,替你和他订好了婚事,如今你回来,他要你履行婚约。”
??“这不可能,我爷爷不可能给他立什么婚书,他是诬告。”施菀很快。
??陆璘回答:“我已将他的状告驳回,逐县衙,他后面若再来公堂纠缠此事,我也会将他打走,我来这里,只是要提醒你小心,平日留意着他,怕他起什么歹心,对你不利。”
??施菀诚心:“谢谢陆大人提醒,我会注意的,还有今日张大发告状之事,都谢陆大人。”
??“不必,这也是……”他顿了顿,似乎有些局促,说:“这也是我该的。”
??末了,又认真:“此人若为难你,你随时可来找我,或是遇到其他麻烦,也立刻同我说,不怎样,我都会护你周全。”